根据豫职改[2015]101号文件通知,取消内黄县城关镇第十三中心小学1名同志2014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申报资格,2015-2017年度不得申报职称。
根据安职改[2015]3号文件通知,林州市河顺镇西曲阳学区、林州市市直第九小学、安阳县安丰乡第二初级中学、安阳县安丰乡实验小学、安阳县教师进修学校、安阳县县直医院、内黄县第二实验小学、安阳工学院等单位共有8人在2014年度职称申报或2015年度卫生考试中,经举报查实或在资格审查和评审中发现,存在跨单位申报、伪造学历、学历认证报告、职称外语证书、业绩证书等不同情况的违纪行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2015-2017年度不得申报职称或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