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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职称工作办理程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字体大小: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6-12-07
 

安人社2016100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职称工作办理程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安排部署,依据《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明确的科室职能,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职称工作办理事项等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职称申报工作中的资格审查问题

具有自主评审权的安阳工学院、安阳钢铁集团公司、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在中级职称的申报过程中,自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以纸质和电子数据报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关于评审工作有关问题

具有自主评审权的安阳工学院、安阳钢铁集团公司、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在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中,按照全市年度评审工作总体安排,依据评审工作规则,自主组建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评审工作,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审批评审结果。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报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面向社会公示。

三、关于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有关问题

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办20103号)和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417号)等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办理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按照岗位设置和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并颁发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四、关于结构比例审核问题

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办理完成岗位聘任和工资手续后,要及时修改、完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数据库,由市直各主管部门统一上报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相关规定审核当年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各县(市、区)要在当年省、市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一次性审核完毕、当年不得调整”的原则,完成事业单位结构比例审核和上报工作。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中级职称的结构比例实行备案制,备案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开。

简政放权、简化程序是新形势下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人社部门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的有效措施。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管理工作中,要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办事。要明确责任主体,实行审核负责制。各级职称和岗位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本通知自2017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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