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审审查及政策宣传,严格管理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
安阳市从2017年3月15日启用“安阳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用章及钢印”和“安阳市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及钢印”。“安阳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用章及钢印”和“安阳市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及钢印”与河南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印章及钢印具有同等效力。2017年3月15日前已经下发通知开始办理的证书仍然使用河南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印章及钢印。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