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等政策,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流动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拔、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直和中央、省驻安单位人员流动、调配事宜;按规定承办大中专毕业生接收事宜。
办公电话:220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