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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调整的各个环节,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为打造安阳经济升级版、建设中原经济区区域性中心强市作出应有贡献。

一、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一)全面完成就业目标任务。进一步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体制机制,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3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的就业目标任务。

(二)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多渠道开发适合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就业岗位,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中小企业更多的吸纳高校毕业生,积极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用于吸纳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各级人才交流机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继续组织开展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服务活动。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非本地户籍实名登记工作,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纳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之中,对就业困难的提供不间断的全程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落户、档案管理和就业见习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政策,组织实施2014年度“三支一扶”计划 ,统筹推进各类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建立健全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积极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

 (三)实施创业促进计划。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全年完成创业培训0.68万人。强化创业服务,创建示范性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示范作用,进一步强化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本建设;依托各级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完善创业服务和指导功能,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一条龙”创业服务。完善市级公共创业项目库,建立创业项目征集开发和评估发布机制。稳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市级统筹管理,全年力争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5亿元。

(四)实施就业能力提升计划充分发挥就业培训调节劳动力供求“蓄水池”作用,继续实施评估和资质认定机制,整合社会各方面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结合市场就业需求,形成培训能力强,专业多元化的就业创业培训体系,把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人员、失地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出现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及企业在岗职工等各类就业群体组织起来,大力开展适合市场需要的各类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全年完成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2.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2万人。

(五)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保障计划。围绕承接产业转移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做好人力资源服务保障,满足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的用工需求。加强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窗口)建设,为企业开展政策咨询、人员招聘、人事代理等公共就业服务。对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特别是新建企业实施分类帮扶,大力开展就业创业专项服务活动,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实施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类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发展。简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工作流程,统一规范服务标准,加强优质服务窗口建设,建立援助特殊就业困难群体的绿色通道。努力实现公共服务网络与社会招聘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强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内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窗口)建设,积极开展用工指导,帮助企业解决招用工难题。加强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管理人员、职业指导人员、职业信息分析人员和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探索建立专业岗位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就业创业服务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完善市场监管政策,严格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管理程序,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检查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育和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宣传诚信服务典型,组织开展诚信服务主题活动。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动态监测体系,为人力资源流动配置和人才培养提供引导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完善统计制度,强化统计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和失业预警制度,对企业用工和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实行动态监测和管理。

二、深化实施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

(七)抓好人社部门牵头作用的发挥。总结2009年以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经验,完善政府主导、人社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通过定期会商、定期通报、联合督导、强化考核等方式,进一步发挥好牵头作用。力争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新培养高技能人才0.55万人;职业技能鉴定人数1万人。

(八)抓好校企合作。持续开展服务产业集聚区“百校千企”合作活动,在全市职业院校大力推行“订单培养”“联合共建”“工学交替”等多种校企合作培养模式,使企业成为学生实习就业的基地,院校成为企业用人的“蓄水池”。根据企业用工需求,针对各类就业群体开展定向、定岗和订单式培训,推动专业与产业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标准与企业用人标准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实现培训服务与企业用工有效对接。建立政府和企业共同对校企合作先进学校给予补贴和奖励制度。

(九)抓好培训效能提升。贯彻落实《河南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通过开展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统筹试点、加大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力度、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和推动企业职工岗位练兵、技术交流、技能竞赛等措施,抓好企业在岗职工培训。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培训考核,扩大网络培训范围,开展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0.6万人。完善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规范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单位评价工作。改革职业资格管理方式,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考试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研究探索建立我市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机制。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严格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立审批和监督,加大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监督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违纪行为查处力度。规范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加强题库建设,进一步规范命题使用管理。

(十)抓好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完善。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为产业集聚区企业提供定向技能和提升性培训服务。

(十一)抓好项目带动。督促在建项目资金落实,巩固项目成果。围绕推进城镇化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规划建设一批农民工转移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等品牌示范基地新项目,进一步提升培训能力。

三、提升社会保障服务能力

(十二)做好扩面征缴和支付工作。2014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5.8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3.3万人)、212.5万人、110.1万人、37.5万人、42万人、24.9万人。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十三)提升社会保障经办服务水平。研究解决社会保障经办机构重复设置,办事程序繁琐难题,积极推进业务整合,实现五项社会保险一站式服务。认真学习总结郑州、洛阳市社保经办机构“五险合一”成功经验。深入推进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经办管理水平,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继续完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加强基层经办平台建设,推动经办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社会保险内控制度和基金预警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十四)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2014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健全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测算工作,为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准备。进一步完善遗属待遇政策,研究制定病残津贴制度。加强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做好基础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储备。完善不同群体参保政策,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和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十五)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水平。整体推进医保基金总额控制,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完善个人账户使用办法,探索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扩大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加强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监管,建立医疗服务评价与监管体系。巩固和完善市级统筹。完善生育保险办法,规范生育保险政策,落实各项待遇。

(十六)改革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研究探索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稳定就业的有效机制。继续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加强失业监测数据信息的分析应用。做好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和基本医疗保险接续工作,启动组织领取失业金人员参加大病救助保险工作。继续做好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规范化工作,全面落实市级统筹,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的保障作用。

(十七)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继续扩大矿山、建筑等高风险行业、产业集聚区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覆盖面,努力推进事业单位参保做到应保尽保,积极探索农村地区企业、家庭服务企业和新兴网络服务企业工伤保险参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配套政策标准,贯彻落实人社部修订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和实施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工伤预防试点工作,推进全市工伤康复网络机构建设,积极探索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工作机制。持续落实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加强工伤保险基础管理工作,推进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

(十八)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探索研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考核的严肃性。

继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做好社会保险封闭运行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移交工作,做好社会保险基金日常监管工作,加强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加强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体系建设,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的联网应用,制定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规则。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探索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加强基金监督队伍能力建设,依法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管能力。

四、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继续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585青年人才工程”、百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成2.5万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完善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指南。积极申办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管理,继续申报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二十)加强博士后工作,积极吸引海外留学人才。加大博士后招收引进力度,开辟海外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交流引进渠道,确保博士后招收数量和培养质量。制定完善博士后工作优惠政策。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研发基地平台建设,争取新增博士后研发基地2个。加大博士后创新团队与研发基地合作力度,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推进博士后参与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完善留学人员来安工作、创业、服务政策,出台《海外高层次人才身份认定评审办法》、《安阳市留学回国服务工作指南》。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全市执行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8项,引进外国专家60人次。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健全留学人才服务体系,建立全市留学人才服务联盟,积极为海外留学人员服务。

(二十一)大力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扎实推进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和国际人才交流合作项目,积极实施“产业集聚区中小微企业外国智力扶持计划”,大力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努力为外国专家在我市工作和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二十二)加强和改进出国(境)培训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和外事管理的新精神,优化培训结构提高培训质量。统筹协调出国(境)培训组织管理工作,加强项目计划申报和执行管理。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及时跟踪培训成果,建立培训成果评价奖励机制

(二十三)完善引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对引智项目执行质量跟踪问效。推进引智成果共享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引智示范基地(单位)绩效考评和退出机制,加强引智经费管理,确保引智经费及时足额安全拨付。加强全市引智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安阳市外专局网站建设。

(二十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过分强调学历和论文的倾向,努力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人才评价工作机制。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会计等系列改革,适时开展工程系列职称改革。进一步拓宽职称工作服务领域,研究探索新兴产业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职称评价办法,开展检察院系统法医等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宏观调控,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按照“合情、合理、合规”的原则,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工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人事考试工作,严肃人事考试纪律,净化人事考试环境。

五、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

(二十五)做好公务员管理基础性工作。认真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备案工作,研究破解登记工作难题。建立和完善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试行公务员日常登记及职位管理应用系统。做好公务员年度统计工作,为公务员管理提供服务。

(二十六)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与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积极稳妥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认真落实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研究制定的违反公务员法责任追究办法。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稳慎做好参照管理工作。加大基层公务员招考力度,鼓励引导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工作。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深入贯彻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健全公务员纪律惩戒法规体系和申诉制度,依法处理公务员申诉案件,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

(二十七)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坚持“凡进必考”,加强考录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严肃考录工作纪律,做好2014年度公务员考录工作。继续推进公务员遴选常态化机制。继续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把创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岗”作为重要抓手,切实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适时选树一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岗”,并择优向省推荐为评选表彰对象。全面抓好我省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贯彻落实,做好公务员“四类”培训、专题培训和对口培训工作。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市、县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网络在线学习平台各项功能,加强全市网络培训学院建设。继续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推动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经常化、规范化。在规定的编制、职数范围内,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公务员职位管理工作。与组织部一起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检查。从严做好参照单位申核上报工作,加强对参照单位的动态管理。

(二十八)做好表彰奖励工作。进一步规范奖励表彰行为,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行政奖励表彰,充分发挥奖励表彰的激励导向作用。贯彻落实《河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工作。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立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评比达标表彰管理机制。

六、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二十九)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探索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标准的考核方法。加快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岗位动态调控机制。坚持按岗聘用政策,做好聘用合同管理工作,完善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转岗竞聘办法,严禁无岗进人和超岗聘用。全面落实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建立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专家库。

(三十)认真完成各项军转工作任务以第六次全国军转表彰活动为契机,做好全市、全省军转先进典型推荐表彰工作。落实军转政策,推行“阳光安置”,完成2014年度军转安置任务。按照“严把进口、疏导分流”原则,研究改进我市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条件。研究完善市直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双向选择办法,努力做到人岗相适、各展所长。适应教育培训工作前移要求,加大创新工作力度,探索具有安阳特色的军转教育培训工作格局。研究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措施,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扶持工作和管理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关爱企业军转干部行动”,健全完善解困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企业军转干部的正面引导,强化用法制思维推动解困稳定工作,确保全市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三十一)做好人才优化配置工作。健全人才流动配置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强流动人才和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进一步统一规范全市人事代理与档案管理的标准和办理程序,把全市各级人才交流机构逐步建设成统一、规范、高效、便民的流动人才和流动党员之家。加强市直单位人员调动服务工作,统筹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工作,引进急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推进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使用和优化配置。

七、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三十二)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做好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的调查研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继续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分配激励约束机制。继续做好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调查比较工作。

(三十三)推动企业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以《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实施为契机,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健全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决定机制。稳慎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继续开展企业薪酬调查,推进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调查发布制度、企业薪酬调查制度等“三项制度”并轨。

八、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十四)加强各项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一步完善、落实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创先评优活动,积极创建家庭服务优秀品牌。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调整从业人员就业观念,引导优秀人才及社会资金进入家庭服务业。

(三十五)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实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程。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继续推动小微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开展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新三年行动计划,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服务,推进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工作。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一步规范高温津贴标准。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加强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街道(社区)和乡镇。继续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监测和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状况变化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及时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

(三十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落实《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推动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调解组织建设,提高仲裁院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研究改进仲裁办案方式,实行案件分类处理,提高仲裁办案效率,仲裁结案率达到94%以上。建立健全人社部门主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重大集体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商机制。进一步推动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做好仲裁机构和人员数据库的维护和县(市、区)的延伸,启动争议案件处理系统的测试和应用工作。加强调解仲裁窗口建设,打造调解仲裁优质服务品牌。

(三十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努力实现全市范围内“一地举报投诉,区域联动受理”。继续开展对突出违法问题的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两网化”管理工作。结合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工作,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落实完善河南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优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联动机制。加强执法效能建设和监察服务设施建设,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分级分类培训制度。

九、统筹推进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三十八)切实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建立完善集中调研制度、调研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调研规划和系统上下联动。组织开展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会保障服务能力等专题政策研究。开展优秀调研科研成果评选,促进成果转化。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

(三十九)扎实推进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工程和服务型行政执法,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调整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文书和程序。配合做好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调研论证工作,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修订)等行政法规的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积极开展我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六五”普法,在企事业单位建立依法行政工作联系点,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出台安阳市人社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操作规程,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四十)推进规划、统计和标准化工作。继续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编制实施我市2014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研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宏观调控机制。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推动“数字人社”建设,加快统计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探索统计监测平台建设。加强统计基础数据整理和统计分析,提高决策咨询服务水平,强化统计会审制度,做好统计报表管理和专项调查工作。

(四十一)加大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力度。落实“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继续开展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示范平台(汤阴县人力资源市场)作用,推进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改善公共服务条件。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精细化管理,完善服务网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参与我省跨地区医保费用结算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应用。

(四十二)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广泛宣传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和取得的重要进展,营造深化改革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重点围绕实施 “五大工程”,组织策划新闻宣传活动,及时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效。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培养、挖掘和宣传。制定加强舆情应急处置办法,建立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密切关注舆情态势,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舆论。

(四十三)推进政务公开。深入贯彻实施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的精神和人社部深化政务公开意见,推进阳光政务工程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决策公开、职权公开、办事公开、结果公开。加快政府信息公开步伐,编制并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推进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和企业工资分配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快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新闻发言人、12333公益电话等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增强在线办事和交流互动功能,发挥人社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努力提供更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培训,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十四)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新发社会保障卡42万张,持卡人数达到199万人,保障全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和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社保关系转移、就业服务、基金监管、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等全市统一软件应用。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以信息化手段推进“阳光政务工程”。加快“12333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带动全市深入开展12333咨询服务。建成全市集中的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促进就业服务、社会保险业务的协同和信息共享。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专网建设,建设覆盖城乡的基层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安全防护系统建设。

(四十五)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和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进一步梳理历史遗留信访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开展信访工作满意度评价试点,完善领导接访制度。做好全国“两会”等敏感节点时期的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继续创建全市综治及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十、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四十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持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好群团、工会工作,丰富干部职工生活,维护局工会会员合法权益。继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十七)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坚持选用好干部的正确导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制度。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完善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认真抓好干部培训轮训,通过脱产培训、自主选学、自学考试、在线网络学习与实践提高有机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全员培训,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四十八)加强和改进系统作风建设。继续抓好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委“二十条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大对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特别是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全局党员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加强阳光政务工程建设,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各项纪律要求。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完善服务窗口服务标准、纪律要求和文明用语,深化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信访举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