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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改革统揽、依法行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14466”工作思路,即:坚持一条主线(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围绕“四个着力”(着力发展、着力改革、着力民生、着力服务)、提升“四种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群众意识、效能意识)、突出“六大重点”(推进改革、促进就业、完善保障、广聚人才、构建和谐、夯实基础)、致力建设“六个人社”(服务人社、阳光人社、法治人社、活力人社、信息人社、廉洁人社),统筹推进全市人社工作协调创新发展,努力打造安阳人社升级版,为打造安阳经济升级版、建设中原经济区区域性中心强市作出应有贡献

  一、积极稳妥推进人社工作改革

  坚持转中求进、改革创新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人社工作的各个环节,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省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重点分析“中人”过渡方案、基金中长期收支和财政负担等情况,积极做好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省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和职业年金方案,细化我市方案,做好启动工作,确保新老制度平稳衔接。

  (二)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适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实施方案,稳妥推进实施。做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的实施,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加大工资政策向基层倾斜的力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配合做好拟定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工作。加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宏观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分配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开展2015年公务员工资试调查工作。做好工商、质检、药监部门下划管理的工资接收工作。积极做好我市集中治理“吃空饷”工作,按照省要求报送数据。

  (三)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省的统一要求,做好国有企业和负责人薪酬调查摸底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合理水平测算工作。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改革工作。

  (四)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各类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各类企业健全完善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稳慎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评价和调整机制。继续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企业薪酬信息。

  二、千方百计促进就业

  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市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4.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7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一)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及其他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积极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认真组织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组织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见习,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数据库和台账,提供针对性强的就业服务。继续做好产业集聚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接洽谈、高校毕业生春季、夏季、秋季网络招聘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等就业创业服务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提升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能力,全年完成培训2.5万人次。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及其他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完成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2万人次,妥善解决分流职工的再就业问题;统筹做好退役军人、妇女、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刑释解教等各类人员就业;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

  (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展创业培训,积极开展创业培训服务进校园和创业服务研修工作,全年开展创业培训0.6万人次。完善创业项目信息平台,对创业项目库信息进行更新升级。加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指导各县(市)建立1个以上的特色创业孵化园,形成全市统一的创业孵化平台。按照省厅加快建设中国中原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区,打造河南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平台总体要求,全市争取再建成1—2家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区,并积极创建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引导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继续推进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并按照创建方案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创业活跃度、创业企业存活率和创业企业带动就业能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精细化管理,全年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亿元。

  (三)持续提升就业能力。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坚持三改一抓、六路并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构建全体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实现以更高质量的职业培训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其中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5.5万人次。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新培训高技能人才0.55万人。组织实施职业培训年活动,职业技能鉴定1万人。继续实施评估和资质认定机制,结合市场就业需求,整合培训资源,形成培训能力强、专业多元化的就业创业培训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强化与国内外高校、网络教育平台合作,打造一批实训基地和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抓好农村转移劳动者、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企业技能人才等重点人群的培训,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培训效果。组织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见习,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数据库和台账,提供针对性强的就业服务。统筹协调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为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继续推进“1369”工程,抓紧启动实施2014-2017年的项目,建立一批布局合理、技能含量高、能够面向全社会提供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基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为产业集聚区企业提供定向技能和提升性培训服务。根据省统一部署,扎实抓好技工院校改革工作,加强技工院校建设。

  (四)强化人力资源支撑保障。做好人力资源服务保障,满足我市承接产业转移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的用工需求。加强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内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窗口)建设,为企业开展政策咨询、人员招聘、人事代理等公共就业服务。健全完善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对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特别是新建企业实施分类帮扶,大力开展就业创业专项服务活动,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对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更加注重在经济社会发展大背景下对就业形势的分析研判,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调整确定工作重点,为人力资源流动配置和企业用工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完善统计制度,强化统计责任,改进统计方法,提高统计数据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和形势分析研判,进一步做好我市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工作,切实做好政策储备,研究制定防范预案,努力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六)提升基层就业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制度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以全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为重点,积极开展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国家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市级人力资源市场所服务功能,全面加强县以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上级平台建设项目资金。加快县级人力资源市场平台奸商,全面推进林州市人力资源市场配套建设。积极开展比较充分就业街道、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创建活动,年底全市比较充分就业街道创建要达到10%,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创建要达到15%,充分就业社区创建要达到70%。进一步做好“就业e图”(就业信息电子地图)和“安阳公共就业”手机微信的宣传推广工作,重点做好就业服务信息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工作,探索城乡一体的就业信息服务方式

三、积极完善社会保障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2015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2万人(其中企业职工44.2万人)、110.3万人、36.5万人、44万人、26.8万人,全市征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分别达到20.59亿元、8.7亿元、1.11亿元、0.82亿元、0.57亿元。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3.2万人。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确保应收尽收。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一)加强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落实城乡养老衔接办法,实现养老保险关系在地区之间、制度之间的顺畅转移。研究制定养老保险费征缴和清欠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规范征缴管理机制和程序。落实好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政策。贯彻落实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决定,确保国家、省、市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层经办机构建设,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协管员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二)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统一经办模式、信息系统。继续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医疗、生育保险软件更换升级工作,逐步完善城镇医保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及支付标准,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经办流程、服务协议,尽快实现参保人员省内就医即时结算。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按照《总额控制经办规程》,规范总控指标确定程序和激励约束办法,同步推进按病种、按人头等多种付费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技术防控措施,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监管,重点防范推诿病人、降低服务质量、转嫁医疗费用、加重个人负担等风险发生。修改完善生育保险办法,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提高统筹质量和水平。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三)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配合省厅做好《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准备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法规制度。以建筑施工企业为重点,依法全面推进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管理办法,逐步将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规范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加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逐步实现鉴定程序规范化、鉴定人员专业化和鉴定依据标准化。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工作,继续完善人社部门、人民法院、市法制办等部门参与的工伤认定工作协调机制,提高认定质量。继续落实企业、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全面解决破产改制企业工伤职工待遇问题。研究出台《安阳市工伤预防管理暂行办法》,稳妥推进工伤预防试点工作。

  (四)改革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配合省厅做好《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工作,认真做好相关数据测算工作,切实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和适当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政策,建立完善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适时调整失业保险标准,做好失业保险待遇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工作。

  (五)加快推进社保一卡通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完成参保人群数据采集,实现电子档案管理。2015年完成持卡用卡任务270万张。开通电子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金融支付6项基本功能,实现一卡多用,全省通用。全年实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业务普遍用卡,省内异地用卡,60%以上持卡人通过社会保障卡缴费或领取待遇。加快社保卡服务网点建设工作,逐步在乡镇基层劳动保障所(站)设立有专人负责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普遍开通社会保障卡主要服务功能。

  (六)狠抓基金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工作,探索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工作力度。创新非现场监督机制,逐步提高通过网络监管发现问题、分析和处理疑点信息的能力。完善社会保险内控制度和基金预警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建立科学合理的稽核机制,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工作的稽核。加大对参保单位参保缴费、定点医疗机构等稽核审计力度。加强住院管理实地检查,规范医疗费用审核管理,不断提高“两定”管理水平。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人才管理机制创新。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着力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打造人才高地。创新人才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流动配制、激励保障机制,不断扩大人才总量,提高人才质量,挖掘人才潜能,激发人才热情。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努力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人才评价工作机制。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库,制定人才年度引进计划,使人尽其才、人岗相适。

  (二)创新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扎实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创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空中课堂,利用先进的传媒技术和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良好的师资力量完成好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建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库,并制作一批优质课件。认真做好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推荐工作。承办好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

  (三)加强博士后和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成立博士后工作协会。深入企业调研,收集技术难题,组织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到企业进行项目对接。搞好研发基地与创新团队项目对接的后续工作。指导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外出引进高层次博士后人才。在省博管办的具体指导下不断拓宽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沟通渠道,努力搭建符合我市企业需要的产学研合作平台。不断加大博士后工作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企业对博士后工作认识。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研发基地平台建设,争取新建2-3个企业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达到5个,博士后研发基地达到15个以上;新招收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3人,招收人数累计25人以上。继续搞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登记工作。

  (四)不断提升引智工作水平。加强与省外专局合作,围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低碳环保、生物育种、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卫生、教育科研、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等领域,进一步开发具有发展前景的高端引智项目。积极实施“产业集聚区中小微企业外国智力扶持计划”,培养一批具有潜力的引智示范推广基地(单位)。加强和改进出国(境)培训工作,持续实施“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计划”。持续实施“四大引智工程”和“两大引智计划”,加大引进各行业急需高层次外国专家力度。

  (五)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发展变化,调整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畅通优秀人才职称评价通道,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坚持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评价导向。改进职称评价方式,突出岗位和职业特点,提高评审质量。进一步调整、完善评委会专家库,扩大评委遴选范围,优化评委专家队伍,提高评委会公信力。规范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做好2015年度各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职称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好2015年度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及证书办理工作。加强人事考试工作,严肃人事考试纪律,净化人事考试环境。

  (六)促进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整合现有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资源,发展综合性和专业性人才资源市场。健全人才流动配置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进一步规范全市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工作,提升档案管理服务水平,拓展人事代理业务范围。不断创新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增加流动党组织的凝聚力。进一步完善人员调配、录(聘)用政策,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人才、调整人员结构提供服务。推进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使用和优化配置,做好成建制政策性安置人员和特殊需要人才的调配工作。

  五、加强人事管理工作

  (一)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公务员科学考录、安全考录工作机制,做好2015年度公务员考录工作。探索建立平时考核科学评价机制,加强公务员岗位考核试点工作的调研,督促指导试点工作开展。做好扩大公务员岗位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大力开展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研究制定“十三五”公务员培训规划,做好公务员四类培训,对口培训、出国境培训和专题培训工作;发挥公务员网络学院作用,实施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完善职位管理工作机制,在规定的编制、职数范围内,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职位管理工作。健全参公管理单位动态管理机制,做好参公管理单位审批工作。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备案工作,推动公务员日常登记和备案工作常态化。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创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岗”。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做好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的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奖励表彰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抓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法制宣传和执法检查活动。配合编办等部门完成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制定出台我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办法。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制定我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最高等级控制办法和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启动全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专项检查,督促事业单位落实聘用合同制度。制定《安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意见(试行)》,逐步形成事业单位通过竞聘上岗选人用人常态化机制。规范公开招聘制度,严格落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建立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持续开展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检查,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政策。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研究探索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奖励制度。

  (三)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健全军转安置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军转安置方案,研究制定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安置意见。进一步创新安置办法、拓宽安置渠道、深化阳光安置,按时间节点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突出安置重点,优待照顾师团职军转干部、功臣模范,以及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军转干部。继续深化教育培训前移工作,将教育培训扩展延伸到整个安置期,把培训与安置有机结合,促进军转干部人才资源开发和科学配置。按照“摸需求、抓培训、推服务、建平台、重宣传”的要求,探索扶持自主择业干部就业创业路子,注重抓好教育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完善规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落实好有关政策,推动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收入水平合理增长。持续深入开展关爱企业军转干部活动,切实加大解困政策落实过程中个案问题协调解决力度,用法治思维做好稳定工作,确保大局总体稳定。

  六、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程,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继续推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扩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范围,增强集体协商实效,做好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审核备案工作。确保2015年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集体合同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劳动标准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高温劳动保护政策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县级以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表彰活动,持续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街道和乡镇。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监测和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状况变化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及时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

  (二)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体制机制。做好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规范工作,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推行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调解组织公信力。提高仲裁院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年底前内黄县、林州市、文峰区、殷都区仲裁院要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信息化建设,改进办案方式和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仲裁结案率达到93%以上。加强突发性、集体性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和长效机制建设,落实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信息报告制度。加强调解仲裁窗口建设,争创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三)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建立日常巡视检查目标管理制度,制定年度日常巡视检查计划,继续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各类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强迫劳动、非法职业中介、阻挠监察等严重违法行为。落实举报投诉接待台帐制度,受理案件登记率达100%,投诉结案率达95%以上。稳步推进“两网化”管理工作,确保今年实现“两网化”管理全覆盖目标。建立起全市统一联网的监察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级网格内用人单位信息动态入库率80%以上。完善部门执法协作机制,扩大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劳动保障法律的实施与监督。做好劳动保障监察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和舆情监控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自觉纠正违法行为。

  (四)做好信访维稳和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加强信访维稳及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用法治思维分析矛盾,用法治方式妥善解决历史遗留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完善领导接访制度,依法开展逐级走访活动,开展信访工作满意度评价试点,规范信访秩序。开通网上信访渠道,提高处置信访案件的效率和质量。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信访突出问题调查研究,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牵头做好原“四清”工作队员信访工作。继续创建全市综治及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不发生因工作失误引发的越级重复访、集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影响较大的恶性事件。

  (五)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推动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开展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进一步完善、落实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和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业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创先评优活动,积极创建家庭服务优秀品牌。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调整从业人员就业观念,引导优秀人才及社会资金进入家庭服务业。

七、统筹兼顾狠抓自身建设

(一)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以建设廉洁、高效、和谐机关为目标,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重点组织好到届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继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和践行的自觉性,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贯穿人社工作始终。

(二)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选好用好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强化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切实解决一些干部中存在的不想干、不敢干、不会干、不愿干等问题,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为适应新常态、解决新问题、推动新发展,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认真抓好干部培训轮训,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水平和履职尽责的能力。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人社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规范权力清单、工作程序和法规依据,形成我局行政职权目录,编制便民手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配合市政府做好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和问题整改工作。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梳理常用法规政策,形成法规选编,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优化复议和应诉工作流程,明确复议和应诉职责,完善复议和司法建议反馈机制,建立与复议中心、法院的协调机制,加强案卷管理。

(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和“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加快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加强人社网站、新闻发言人、12333公益电话等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增强在线办事和交流互动功能,发挥各级人社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努力提供更高质量的信息服务。

(五)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继续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改进调研工作。按照省厅调研重点,结合业务部门实际,合理确定本年度调研计划。实行调研台帐制度,对每一次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都要建立明细的台帐,限时间、定人员、定标准,切实抓好调研台帐的消化落实工作。围绕全面深化改革、适应经济新常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等重大课题,落实好上级和领导交办的集中调研和专题调研活动,提出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配合省厅开展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会保障服务能力等专题政策研究。举办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形成年度优秀调研报告汇编,促进成果转化。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加快统计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探索统计监测平台建设。加强统计基础数据整理和统计分析,提高决策咨询服务水平,强化统计会审制度,做好统计报表管理和专项调查工作。  

  (六)狠抓基础公共服务建设。以“为民、便民、利民、惠民”为服务宗旨,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年”活动,能放尽放,能简尽简,实现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研究解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复设置,办事程序繁琐难题,积极推进业务整合,实现五项社会保险一站式服务,进一步规范“五险合一”流程,实行登记、基数、征缴、稽核四个统一,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信息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建设一体化的信息化人社系统。抓好医疗保险新信息系统上线,确保6月底前实现省内异地即时结算。不断丰富门户网站、网上业务经办系统、自助服务一体机、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在线访谈、局长信箱、网上信访交办等服务手段,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人社政策、信息查询、业务在线预约、申报和经办等服务内容,推动服务平台建设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公共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人社服务。加强安全防护系统建设。  

(七)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强与省人社厅有关处室和市改革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协调推进涉及人社工作全局重大改革事项。建立重大改革事项台账,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的要求,及时谋划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改革事项,有序推进各项改革。

  (八)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大力宣传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惠民政策,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和取得的重要进展,营造深化改革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组织策划新闻宣传活动,及时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效。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培养、挖掘和宣传。密切关注舆情态势,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