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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安阳12333小播客-关于调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字体大小: 来源: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时间: 2019-07-24

第三十九期

 

关于调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第三十九期12333小播客.mp3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13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公布 2018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43号)相关要求,2019缴费年度(2019年7月—2020年6月)全市城镇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2018年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575元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缴费费率为3.2%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46.4元;缴费费率为5%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228.75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