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实名制管理工作的
通知》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推动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开展,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有效防控风险。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
二、全面开展补贴性培训信息实名制管理,承担补贴性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须使用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和就业创业实名制管理系统,做到“补贴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零补贴”。参加补贴性培训的人员全部实名,各类政策性补贴资金全记录,补贴性培训过程可追溯,补贴性培训质量可监控。
联系电话: 0371 — 69690328 69690370
2019年9月27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