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延续审批 项目编码 005577183XK56365009
申请条件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用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1.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会议决议 原件1份
2.办学许可有效期内办学情况及年检情况材料 原件1份
3.办学许可证延续的申请 原件1份
办理形式
窗口办:安阳市文峰区(县)文峰大道街道559号3楼东厅(窗口)
即时办:是
网上办:能
申报网址:http://was.hnzwfw.gov.cn/ycslypt_web/serviceApply.action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建科
咨询电话:2209809 12333
投诉电话:2209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