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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市各类企业开展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洹泉涌流”升级版人才集聚战略计划,进一步创新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按照《河南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围绕我市“三区五中心”建设千亿级产业以及其他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开展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与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组织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2021年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养(以下简称“学徒”)1000名

二、重点工作

学徒培养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以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中级工为1年,高级工为2年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培训的主要职责由所在企业承担。企业应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企业委托培训机构承担学徒的部分培训任务,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培训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双方责任等具体内容,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到培训机构参加系统的、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学习和相关技能培训。学徒培训期满,参加毕(结)业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主对学徒进行技能评价。

三、补贴政策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按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财政部门按规定向列入学徒培训计划的企业预支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企业申请其余补贴资金。对未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的不予补贴,并收回预支的补贴资金。

四、申报

按照企业自主申报的原则,企业向市人社部门提交《企业新型学徒制申报表》收到申报材料后,人社部门对照相关条件和要求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择优确定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企业。申报时间:2021年82日-810,逾期不再受理

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韩鹏鑫

联系电话:2209806

附件:安阳市新型学徒制企业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