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备案服务指南
备案条件
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并颁发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
申请材料(获取方法和具体要求指导)
1. 用工备案表(2份)(加盖公章)、单位就业登记花名册(4份)(加盖公章)(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位置:下载中心→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监察科→劳动用工备案表(注:非本市城市户口的用《安阳市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备案表》,本市城市户口用《安阳市城镇人员初次就业录用表》));
2. 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3. 职工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各1份);
4. 网上信息填写:河南政务服务网→法人登录→注册、登录→劳动用工备案→填写具体信息并上传附件(营业执照)→选择《市人社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