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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裁调衔接工作 切实提升为民服务效率
字体大小: 来源: 局属单位 作者: 时间: 2021-11-24

为做好劳动争议裁调衔接工作,根据《安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林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工会组织协调配合,大力推进裁调衔接实体化建设,充分发挥仲裁和工会组织在调处劳动争议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化解劳动争议合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加强裁调对接实体化建设。林州市总工会在林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设立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办公室,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室工作小组,配备办公所需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解决办公所需硬件;二是制定完善裁调衔接工作流程。仲裁院对劳动争议案件在立案前建议申请人优先通过调解处理争议,当事人同意的,由林州市裁调办公室组织案件调解工作,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林州市总工会可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工作,调解未果的建议其通过仲裁处理。三是加强信息沟通共享。我院与总工会实行劳动争议案件统计数据共享、重大劳资纠纷情况信息互通,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劳动争议的受理和调解中的情况及问题。四是建立群体性劳动争议矛盾快速处置联动制度。双方采取联合行动,推动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工会组织要关注劳动争议中的群体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把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人社部门结合实际为农民工、工伤职工等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按照“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五是建立困难职工联合救助制度。对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困难职工,工会组织对符合工会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依法帮扶生活确有困难的职工。六是完善经费保障。工会结合实际情况,将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经费纳入专项预算,为开展劳动争议调解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每调解一起案件由林州市总工会补助工作经费50-100元。

通过上述措施,林州有效提高了案件办理效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截止目前,调解衔接办公室共处理劳动争议33起,涉及职工权益赔偿120余万元,解答群众咨询11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