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和震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29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058号),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通报各单位。按照“谁执法、谁认定、谁负责、谁归集”的规定,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相关用人单位和个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附件:安阳市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
2022年1月5日
附 件
安阳市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
山东天基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山东天基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11MA3F3MG47E
法人代表:林洪宇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通达路与沂河路交汇处国际工业品采购中心A区7栋17号
违法事实:2021年7月1日,王和顺等人到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被拖欠工资。经查,山东天基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在河南凤宝特钢有限公司、林州大通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除尘项目中共拖欠24名农民工工资35.7113万元。
2021年7月12日,林州市人社局依法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山东天基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