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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
字体大小: 来源: 作者: 时间: 2022-10-24

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005577183GG33433001

二、适用范围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三、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四、设立依据

(一)《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救治特点,制定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办法,统筹规划和选择工伤保险医疗转诊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伤保险工作需要,在本统筹区域内选择工伤保险医疗机构。经办机构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选择的工伤保险医疗机构、医疗转诊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包括服务对象、范围、质量、期限及解除协议条件、费用审核结算办法等内容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签订后,经办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

五、受理机构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决定机构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申请条件

1、正常参保,已认定工伤并建档工伤人员

八、申请材料


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告知承诺

容缺受理

1

工伤保险医疗转诊机构、康复机构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2

关于开通工伤保险医疗转诊、康复机构的申请

原件

1

纸质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原件

1

纸质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九、申请方式

(一)窗口申请:直接到安阳市便民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厅窗口提交申材料。

(二)网上申请:登陆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进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移动端和安阳市便民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厅窗口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

1.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应立即进行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补正期限。

3.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审核

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需要现场踏勘的,应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出具踏勘意见;需要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的,应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四)决定

审核人呈报审批建议后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决定。

(五)送达

根据申请人意愿,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办理结果;需要邮寄的,通过快递邮寄给申请人。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6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1、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三、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安阳市便民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厅咨询服务台。

(二)电话咨询

0372-12333

(三)网上咨询

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安阳市便民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大厅办咨询投诉服务台。

(二)电话监督投诉

0372-2299025

(三)网上监督投诉

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

十五、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安漳大道234号社保大厅二楼南厅工伤认定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十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现场查询

安阳市便民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厅二楼工伤认定窗口或自助查询机。

(二)电话查询

0372-2209395

(三)网上查询

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 /

十七、附件

附件1:事项流程图


附件1 事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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