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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42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吴永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促消费惠民生,释放消费活力拉动经济增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教育、专业技术教育,提高其就业的竞争力和收入水平”

近年来,市人社局充分发挥人社工作职能,加强对县(市、区)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结合“技能河南、人人持证”工作要求,引导各定点培训机构,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力度,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2022年共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4.7万人,2023年1至2月份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1.53万人。下一步,将加强对县(市、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结合“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工培训,引导各培训机构,深入到农村、创业园区、重点建设项目场地、生产企业、零工市场等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和稳就业能力。

二、“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从2009年按全省统一部署开始试点工作,到2012年全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我们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乡镇、村基层组织作用,积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热情,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截至2022年底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96.3万人,并为困难群体6.0853万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83.9163万人,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对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按时足额发放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重点是落实国家政策,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平稳健康运行,长期坚持发挥社会保障制度作用,持续稳定并增长城乡居民消费信心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要求,落实“两个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

主要工作内容在于: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鼓励支持引导参保城乡居民早缴费、多缴费、长缴费,多缴多补,长缴多得,提高个人缴费积累,不断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应代缴尽代缴和应发尽发等社保帮扶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县级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促进实现县域社会保障均等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县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监,统筹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水平,加强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县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补贴标准确定机制,增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