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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4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乔美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农民工群体新变化,做好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根据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紧紧围绕“拓宽就业渠道、支持创业兴业、提升技能水平、强化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采取了相应的工作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全方位就业帮扶,拓宽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渠道

一是举办“春风行动”。近年来,每年1至3月份,我市均举办“春风行动”专项服务活动,通过持续开展“送信息、送岗位、送技能”服务,向农民工提供转移就业服务。今年“春风行动”期间,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63000余份,举办线上招聘会163场,推送工作岗位70771个,达成就业意向6386人,举办线下招聘会238场,推送工作岗位65891个,达成就业意向3672人,实现就业7681人。二是提供就业服务。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在新生代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物流外卖、电商平台、网络直播等行业大力宣传创业贷款扶持、免费技能培训、城镇社保流程等就业政策,实施就业帮扶,提供就业指导,促进其尽快融入城市。三是强化劳务协作。积极参加河南省“豫见”系列活动,大力开展省外劳务协作,促进转移就业。先后与义乌市、舟山市,苏州市、青岛市、乌海市、厦门市建立劳务协作关系,发布用工岗位3万多条,促进劳动力就业1.3万人。

我市劳动力监测系统显示,截至2023年3月,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0.28万人,其中80后就业63.7万人,占比39.13%;95后就业33.9万人,占比21.15%;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就业达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的60.9%。

二、全层次创业扶持,支持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

一是以优惠政策为抓手,营造良好氛围。近年来,我市先后制定印发了《深化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专项实施方案》《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创业的通知》等政策措施,在全市营造支持返乡下乡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开展“雁归工程”。近年来,我市连续开展省、市、县三级返乡创业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引导成功人士返乡创业。目前全市已获得省级示范类称号46个,其中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区)3个、示范园区14个、示范项目15个、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14个;累计认定命名市级示范类称号110个,其中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33个、示范园区27个、示范项目50个;各县(市、区)认定命名县级示范类称号210个,其中创建县级示范园区32个、示范项目178个,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的发展。三是以创业服务为抓手,提升创业能力。“技能河南、人人持证”工作为引领,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2022年,全市扶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18254人,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4666人,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辅导14850人。积极发挥创业导师团作用,指导返乡农民工选准创业项目、把控好创业风险、提升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为返乡创业提供资金保障,2023年第一季度,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81亿元,扶持1839人创业,带动0.67万人次就业。

目前,全市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累计人数达到19.2万人,以新生代农民工为主,创办市场经营主体15.8万个,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带动就业人数为76万人,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

三、全领域技能培训,增强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

我市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雨露计划”,并严格执行《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8〕4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实现以培训促进就业创业的目标。强化“技能河南、人人持证”工作引领作用,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2022年全市共培训农民工46862余人,涵盖物流快递、网约车、电子商务、家政服务特色种植等新兴行业,其中人社部门“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培训28485人次,扶贫部门“雨露计划”培训4756人,妇联培训10434人。

四、全覆盖公共服务,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

一是持续推动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我市公安部门通过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严密户籍登记制度,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积极推进农业人口在城市落户。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新增19.2万人。其中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17.75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29471人。二是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市教育部门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校后,与辖区内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022年秋季学期,全市共接收0.68万余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其中小学新生入学4520余人,初中新生入学4100余人。三是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覆盖面。进城务工创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城镇企业职工相关养老保险待遇。截至2022年12月,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人数达772976人,其中农民工50855人。四是将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我市将外地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正式纳入我市住房保障范畴,先后保障了近千户农民工及家庭。先后提供了安鑫苑公租房小区、天秀景苑公租房小区约200余套公租房,针对产业集聚区,新区招商引资的务工人员安置了保障房。近3年以来,共有272位农民工提出申请后享受保障房政策。五是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重点督查范围,已经连续4年对县(市、区)政府根治欠薪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实现市县两级信息互联共享;健全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设立欠薪应急周转金账户,总规模达2400万元;全面开展劳动诚信等级评价,评价用人单位903家;实行“黑名单”动态管理,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方面予以限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每两个月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一次检查。截至2022年底,我市欠薪案件举报投诉登记率达100%,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100%。2022年,共向社会公布劳动保障重大违法案件5起,列入拖欠农民工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管理对象名单2起,以涉嫌拒不执行劳动报酬罪向公安移送案件7起,检查用人单位1021户,立案办结欠薪案件44件,为0.5615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4349.6072万元。

近年来,我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促进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十有”,即“进城有工作、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报酬有保障、生产有安全、参保有办法、住宿有改善、维权有渠道、生活有文化、发展有目标”的要求,继续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政策支持,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做好我市新生代农民工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继续为我们的工作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