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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龙波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发改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安阳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对标国内最优,全力打造放权更有力度、办事更有速度、服务更有温度、沟通更有效度的“安阳最安心”营商服务品牌。在全省率先梳理制定了“特邀监督员制度”“联合督查督办制度”等15项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实施了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提出通过布局八项重点任务,实施三大工程和四大行动,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实现跨越式提升。印发《安阳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2版)》,全面实施全市营商环境“124”优化提升行动,出台1个总体方案、24项专项政策提升方案,提出297条政策措施,着力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突破。2021年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安阳市位居全省第7位,企业满意度位居全省第5位,我市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的位次实现“三连升”,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健全高位工作推进机制。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采取“1组、1办、1中心和31个指标专班”工作模式,2019年下半年,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书记、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部署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市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2021年下半年,成立正科级的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并于2023年2月升格至正县级。制定《市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方案》,建立市领导分包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工作机制,由9位市领导分包25个重点领域调整为31个重点领域,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县(市、区)全部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形成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合力。

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是对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立法成果。我市高度重视“两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制定完善“两条例”配套文件。吸收国内外前沿改革经验和典型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先后出台了“放管服效”改革以来全国地级市第一部规范政务服务的地方性法规《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全国第二部、河南省首部关于社会治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安阳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等10部地方性配套法规,为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连续四年制定印发年度宣传工作方案,将“两条例”列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宣传内容,充分运用官方网站、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现场集中宣传、走访企业宣传等多种途径做好“两条例”宣传解读工作,增强社会各界对“两条例”内容的知晓度。2022年,“安阳税务255工作法打造社保一站通”创新举措被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复制推广。“安阳市创建采购标准提升服务效能”等9篇改革创新经验入选2021年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安阳供电公司打造best办电服务新模式”等6个改革经验入选“营商环境看河南”栏目优化营商环境月度十大案例。三是完成省市人大“两条例”执法检查。印发《关于落实安阳市人大检查“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问题整改台账》,对执法检查发现的4个方面19个问题、29条整改意见建议,建立了“问题整改”和“意见建议”2个清单台账。截至目前,《问题整改台账》19项任务已整改到位14项,持续推进5项;《意见建议台账》29项任务已落实到位22项,持续推进7项。各县(市、区)、市相关单位先后出台政策措施76项,建立完善工作制度42项。2022年9月28日至30日,完成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满意度测评,“综合满意率”90.99%,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信息化建设。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正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信息化是新时代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机遇和必然选择。我市高度重视信息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市财政局全国首创“安阳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预警监督评价系统”,政府采购从意向公开、计划申报、中标结果确定、合同备案到验收支付整个环节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网上监督,在2021年度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政府采购指标荣获全省第2名的好成绩。市中级法院创新研发“易营商”辅助决策系统,实现“五实时六智能”,通过对5大类107项营商指标进行实时汇总、标记、分析、采集、排名,对44项重点指标进行智能查询、预警、监管、提醒、分析、数据方案,实现涉营商环境直报数据的全流程动态监测,在历次的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执行合同指标一直处于全省“第一方阵”。建立安阳市“亲清在线”平台,首批上线免申即享惠企事项42项,发布“免申即享”操作指南,逐项绘制流程图,建立可固化可推广的标准操作规范。运行以来,50户企业享受财政补贴500万元,525人次获得生活创业补贴850.3万元,18176户企业享受税费减免5422.66万元,3815户企业缓缴水气费450.84万元。上线运行“安阳市放管服效监测提升平台”,实现营商环境模拟测评、整改督办、标杆智库、无感监测、数据对标和智慧评分等功能,并于2022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了一次模拟测评,提升了各县(市、区)、国家级功能区,市相关单位对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平台使用人员的熟练程度。

持续深化“洹泉涌流”人才聚集计划。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将人才创新引领攻坚战列入全市拼经济,打赢十大攻坚战重要内容,持续深化“洹泉涌流”人才聚集计划,“3+23”人才政策体系,以引才、留才、用才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题。2023年以来,市人社局线上线下共开展各类招聘会57场,累计参会企业7256家次,岗位需求15.4余人次;其中开展直播带岗11场,累计参与企业523家次,岗位需求1.7万余人次,观看量118.19万余人次;通过《直播安阳》栏目已推出《就业直通车》共10期;通过“安阳公共就业”微信平台每日推介热门岗位信息共51期,线上线下累计收到简历7.5万余人次。与我市三本四专院校建立了完善的联络合作渠道,组织开展“安阳市2023年春季名企专场招聘会暨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网络直播人才政策宣讲会”“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各类专项活动,形成“月月有招聘、时时有好岗”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招聘会。

虽然我市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其他先进地市相比,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营商环境工作较少;本地企业对大学毕业生的吸引力不足,抢人政策力度不大,年轻人才持续外流等,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动营商环境服务机构升级,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加强队伍建设,以“上下一条线”为原则,理顺市级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职能,指导各县(市、区)、国家级功能区组建高规格的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形成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国家级功能区,市有关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深入贯彻“两条例”,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两条例”和省市人大“两条例”执法检查中指出的整改问题,把“两条例”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督促各县(市、区)、国家级功能区,市有关单位加大“两条例”的宣传解读力度,创新宣传模式、丰富宣传内容,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推动“两条例”更加深入人心。

三是强化平台建设,提升营商环境信息化水平。抓住数字化改革契机,利用“安阳市放管服效监测提升平台”“安阳市免申即享政策服务平台”“易营商”辅助决策系统等平台,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跟踪力度,以数字政府建设推进营商环境提级增效。

四是加大人才引进政策宣传力度,凸显宜居宜业宜游地域特色。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直播带岗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安阳宜居宜业宜游地域特色,吸引人才回安阳就业。加大人才引进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人才工作新举措、新动态、新成效,发布人才政策,以及人才招聘信息等,扩大我市人才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展示本地企业的特色,增强本地企业对大学毕业生的吸引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激发高校毕业生投身安阳就业创业的热情。

五是优化引才育才平台服务,全面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积极筹备参加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适时举办“洹泉涌流·聚才兴安”安阳专场活动,进一步加大“洹泉涌流”品牌效应。开发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见习锻炼,并发放就业见习补贴。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