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及军队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申报下一缴费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H)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收入。
二、受理渠道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
三、所需资料
1.线上申报:
(1)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
(2)缴费工资收入申报数据库。
2.线下申报:
(1)缴费工资收入申报数据库;
(2)加盖单位印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xxx缴费年度缴费工资收入申报表》;
(3)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