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退休(职)人员死亡的,申报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定。
二、受理渠道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
三、所需资料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死亡待遇申报表》;
2.《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承诺书》(申请人主动提供火化证、遗体捐献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等能确认参保人员死亡时间的任一法定证明材料,无需填写承诺书)。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做出虚假承诺的,不适用承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