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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助申领
字体大小: 来源: 作者: 时间: 2024-03-13

一、受理条件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省内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应在营业执照发照日期起60天内,可以进行一次性创业补助和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的申报。

二、受理渠道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

三、所需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其中,工商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信息共享获取);

3.经营场所照片2张(外部和内部各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