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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代表委员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进一步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解决社会各界普遍关心关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矛盾问题,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结合局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代表委员接待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围绕全市人社领域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坚持依法办理、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充分尊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通过贯彻落实代表委员接待日制度,主动接受监督通报工作情况解决矛盾问题,努力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不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接待范围

(一)提出由我局主办、协办建议议案的人大代表;

(二)提出由我局主办、协办政协提案的政协委员;

(三)其他需要我局接待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三、接待时间

每月第2个工作日下午的工作时间

四、接待地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703会议室(安阳市北关区安漳大道71号科技大楼7703视频会议室)为固定接待地点。

鼓励各科室(单位)积极采取“走出去”的方式,主动联系代表委员,采取上门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推动办理工作。

五、接待方式

代表委员接待日活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领导同志轮流主持,各业务科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局领导安排参加接待活动,按照局领导批办意见,承接办理工作

六、专属联络员和接待程序

办公室负责代表委员接待日”日常工作,韩翔同志担任代表委员专属联络员,列席接待会(联系电话:0372-2209303,邮箱:ayrsjxx@163.com)。 请代表委员至少提前1天与专属联络员联系,便于我局安排业务主管领导和对口科室(单位)参加接待,提高针对性时效性。

七、接待事项办理

(一)建立接待工作台账。各承办科室(单位)要及时准确填写《代表委员接待日登记表》,对代表委员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局领导指示批示等情况进行记录。

(二)务求接待实效。代表委员提出的事项,各承办科室(单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场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在接待日之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代表委员办理情况;对需长期落实的事项,要定期与代表委员保持沟通,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办公室要抓好督导落实

(三)加强沟通协调。对代表委员反映比较集中或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事项,局相关负责同志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分析和调研,研究制订办理工作方案,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共同推动问题解决。

八、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接待制度。开展代表委员接待日活动是我局加强与代表委员密切联系、履行职责和接受监督的重要举措,局相关负责同志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如因公务等特殊情况无法接待,应指定其他负责同志代为接待

(二)热情接待代表委员。各承办科室(单位)人员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本着实事求是和解决问题的态度,热情接待,以高度的责任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三)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于政策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事项,承办科室(单位)要依法依规办理落实;对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做到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遵守工作纪律规定。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对于代表委员接待事项内容、领导指示批示以及调查处理等情况,不得随意向无关人员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