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人社劳派决定〔2024〕第2号
安阳江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4年4月10日提出的劳务派遣延续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4月10日受理。经审查,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延续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5月27日至2027年5月26日。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