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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安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字体大小: 来源: 机关科室 作者: 时间: 2018-09-28

 

 

安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安职改办〔2018〕2号

 

             

关于2018年度安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

(一)关于业绩库问题

各县(市、区)要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凡入库的业绩要以组织单位所下发的规范文件为依据,凡没有文件依据的不得入库。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由各级教育部门收集整理,务必于10月底前分别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并通过“安阳职称网”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二)关于人员申报问题

1.申报人员应按现所在岗位申报,并在“单位类型”中如实填写有关项目,如“城市高中”、“城市初中”、“农村初中”、“农村小学”等。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等不同岗位工作过的人员,应在工作经历中予以体现,在不同岗位的聘任年限累计计算,工作业绩合并计算,但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证书须与现岗位一致。

2.专职从事教育管理的校长(包括专职书记)申报高级教师以上职称时,仅限申报“教育管理”专业。在中小学校兼任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的非正职人员,如课时量达到相应要求,可按一线教师申报;课时量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人员,单位类型按“其他教学机构”申报,申报评审条件按相应层次教研员执行。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的教研人员不得以教师身份申报。在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馆专门从事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中心校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单位类型按“其他教学机构”申报,申报评审条件按相应层次教研员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所属中小学实验教研事业单位中从事中小学实验教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限报物理、化学、生物专业,单位类型填写为“其他教学机构”,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相应层次教研员评价标准。教育行政部门所属体卫艺教研事业单位中从事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和心理健康教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限申报体育、音乐、美术和心理健康专业,单位类型填写为“其他教学机构”,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相应层次教研员评价标准。政府举办的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如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资质,具有规范的教学计划,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可按教师申报,否则须按教研员申报。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综合实践基地中或学校里从事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的专职教师,可以选择与自己工作相近的学科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参照教师评价标准评审,其《评审表》、《评审简表》中“现从事专业”栏填写“综合实践活动”,所取得的“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予以认可,但“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的内容须与申报学科相关。按“教育管理”专业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人员,讲课科目为其优质课学科。按“少先队活动”专业申报的人员讲课科目为“少先队活动”学科。

3.对在农村教学第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且当年年底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考核认定和聘任中小学一级教师,通过考核认定取得的资格与评委会评审具有同等效力,退休后其专设职数自动注销。

(三)关于申报专业问题

1.学历与申报专业问题。除申报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特殊专业的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在小学和农村初中从事英语教学,申报英语专业可视为合格学历)外,其他所学专业不作硬性要求。农村学校教师申报特殊专业,其学历层次和聘任年限符合要求,但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申报一级教师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15年或申报高级教师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20年,可不受专业限制正常申报。

2.从事专业与申报专业问题。从事专业是指职称证书专业。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的人员,除特殊专业外,中学教师可按“大文大理”掌握。文、理科内同类专业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务;因工作需要,在文、理科及特殊专业之间转换工作岗位的人员,须先进行专业转评,满1年后方可按新的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前后的聘任年限累计计算,工作业绩合并计算;小学、幼儿园教师其他专业和小规模乡村学校教师的所有专业可不作硬性要求。但申报人员所获得优质课(包括示范课和观摩课)专业和申报专业须一致或相近。

(四)关于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问题

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以基础教研部门规范组织的常规课为主(在某次活动中举办的优质课不予认可),须附本人教案和专家评价意见,获奖附奖励证书,同时须在评审简表中标明主办部门、获奖等级、文件号、奖励证书编号及时间等。获得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课、观摩课证书的人员,须提供从教以来获得的相应级别优质课二等奖或以上等次证书。自2014年起,示范课、观摩课应以文件或简报等政务公开形式向社会公布,凡没有以文件、简报等政务公开形式向社会公布的示范课、观摩课不予认可。职业教研室作为职业技术学科的教研部门,其组织的职业技术类优质课予以认可。特殊教育教研部门(含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市级特教中心及学校)组织的相应专业优质课予以认可。电教部门组织的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内容的优质课和实验装备部门组织的物理、化学、生物、科学4个学科实验内容的优质课予以认可。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实验优质课须同时提供相关光盘或U盘等影像资料。

(五)关于表彰问题

各类表彰奖励以党委、政府部门组织的为准,非政府部门组织的原则上不予认可。

1.个人表彰。政府综合表彰是指以各级党委、政府名义开展的综合性表彰;综合表彰是指由政府授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的综合性表彰以及教师节期间经政府或授权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单项表彰是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强调的是与教育教学工作直接相关的表彰。下一级综合表彰可参照上一级的单项表彰,师德表彰可参照同级别的单项表彰。

2.单位表彰。校长评审条件中要求学校获得的综合性集体表彰有:党委政府命名的文明单位或文明校园、教育行政部门命名的综合性示范学校、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教育教学先进单位、文明标兵学校等,县级及以下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命名的“文明学校”可视为综合性集体表彰。

3.其他表彰。班主任、班集体表彰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综合性班主任、班集体表彰,单项或在某次活动中进行的表彰不予认可;团队辅导员、团支部、少先队表彰是指由共青团少先队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综合性表彰,单项或在某次活动中进行的表彰不予认可。教学成果奖励是指由政府或政府授权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要求,规范评选的优秀教学成果。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可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同等对待。

(六)关于教科研课题问题

教科研课题指教育科研部门、基础教研部门组织鉴定的年度教科研课题。课题一般应具有完整研究周期和档案,须附立项申评书及批准立项的通知书、开题报告、研究过程材料、中期报告、研究报告、结项(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完备的材料;教科研课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对于水平低下、高仿性课题评委会不予认可;教科研课题应有一定的研究周期,并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对于研究周期不满1年、没有投入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不予认可。

(七)关于讲课答辩成绩问题

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正高级职称,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讲课答辩,最终成绩须达60分为合格。对于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合格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在下一年度参加评审时可以不再进行讲课答辩(不含申报正高级教师);对于达到85分及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15%的人员确定为优秀等次,可替代优质课。

二、报送市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的材料

(一)以县(市、区)或市直局(委)为呈报单位,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年度——系列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

(二)申报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校(园)长培训合格证等原件。

(三)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年度——系列(专业)——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1份。同时接收申报人《评审简表》的电子文本。

(四)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或安阳市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组评议审核登记表1份。

(五)《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五公开”监督卡》1份。

三、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送相应评委会承办部门的材料

(一)中小学教师报送的材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1份。应经市职改办资格审查合格,未经市职改办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材料评委会承办部门不予接收。

2.《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高级一式50份,中级一式25份)。应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选择“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安阳评审委员会”,申报专业小学语文选择“小学语文”,不能选择“语文”。打印并经单位核实盖章后同时上报电子文本(明确无用的业绩成果不需要录入简表)。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评审表》中各项内容应规范填写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

4.《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一式2份。按要求逐级审核并签字,1份留评委会承办机构,1份留呈报单位。

5.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工作情况报告1份。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由申报人本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报评委会承办机构,1份留呈报单位。

7.《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五公开”监督卡》1份。

8.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或安阳市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组评议审核登记表1份。

9.基本证件:

1)学历证书。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3)教师资格证书、校(园)长培训合格证原件。

4)继续教育证书。

5)《年度考核表》。提供近3年来《年度考核表》原件。《年度考核表》中没有人社部门考核意见的地区,应由县(市、区)及以上人社部门统一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10.能力和经历材料。能力和经历材料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有关内容释义》第十八条有关要求提供。

11.业绩成果材料。业绩成果材料应在《评审表》、《评审简表》中如实注明取得时间、组织单位、项目、获奖等次等,做到业绩成果材料与《评审表》、《评审简表》相一致。

(二)中小学教师评审材料整理要求

1.评审材料应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评审类型。

2.《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或安阳市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组评议审核登记表1份直接装在手提袋中。

3.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校(园)长培训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五公开”监督卡、“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等装在一个文件袋中,文件袋上标明“①基本证件”。

4.能力和经历材料按照顺序整理,第一是“专业知识和能力”……第九是“支教”,每一项要标识清楚,并按照顺序整理材料装袋。文件袋上标明“②能力和经历材料”。

5.业绩成果材料按照顺序整理装在一个文件袋内,文件袋上标明“③业绩成果”。整理顺序与《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所填写的内容一致。

6.所有复印件按顺序整理装订,装入1个文件袋内,文件袋上标明“④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一)完善诚信承诺制度。各县(市、区)、市直主管局委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诚信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在《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原件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签字、盖章。通过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双重承诺,增强诚信意识,维护职称工作声誉。

(二)规范申报推荐程序。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18〕95号)规定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单位网站或校园网进行公示,条件不具备的偏远乡村中小学校要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截屏或张贴图片等要随同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凡未经公示的,不得申报。对群众有异议的材料要进行认真复核,增强申报材料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三)严格审核资格条件。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职称管理部门要对申报人报送材料逐级进行审核,并在《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中签署审核人姓名。

 

附件: 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申报时间安排表

 

 

 

 

2018年9月28日


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申报时间安排表

系列

单位

 

 

汤  阴  县

中小学高级

10.16

10.17

上午

10.17下午

10.17上午

10.17上午

10.17下午

10.18下午

10.18上午

10.18上午

10.18

下午

10.19

上午

中小学一级

10.23

10.24

上午

10.24下午

10.24上午

10.24上午

10.24下午

10.25下午

10.25上午

10.25上午

10.25下午

10.26上午

备 注

1.各单位要按照计划,提前组织公开推荐、公示,按时上报材料;

2.申报材料经公开、展示上报市职改办审查后,其他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不得再上报。

3.滑县中小学高级教师于10月15日向评委会报送评审材料。



 

 

 

 

 

 

 

 

 

 

 

 

 

 

 

 

 

 

 

 

安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