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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权限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力资源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强化业务指导和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劳务派遣事业有序健康发展,现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权限下放,请做好承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自2025年6月1日起,除在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工商登记的外,市人社局不再受理劳务派遣新办、变更、延续、注销等许可业务,由劳务派遣单位工商登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市人社局已下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继续有效,待需变更或有效期满需延续时由劳务派遣单位工商登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一并换发新证。

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监管责任科(股)室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营造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派遣、用工单位规范用工的良好环境。要加强工作预判和舆情监测,有效预防化解矛盾风险,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请各县(市、区)人社部门高度重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权限下放工作,提供高效优质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已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县(市、区),请当地人社部门积极与行政审批部门对接,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实际解释。

 

 

 

2025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就业工作促进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