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2日,内黄县仲裁院收到申请人王某送来的一面锦旗,锦旗上写着“衷心为民 廉洁奉公 热情服务 办案高效”几个大字。王某案件的一次性解决,只有短短4天时间,这也彰显了仲裁办案越来越步入便民、高效的节奏。
王某系某工厂职工,与同事在电梯间装货时,由于电梯突然失灵从二楼坠落一楼,造成在电梯内准备往外推货的王某摔伤全身多处,随后王某被送往内黄县人民医院救治,无果后转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腰椎、椎体爆裂骨折等全身多处骨折。被内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八级。王某为争取更多权益,2022年4月18日向我院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员了解王某情况后,向其介绍能否先走庭前调解程序,王某带着不信任的口气说:“到仲裁院,我就是打官司的,调解他们说过多次,都不解决问题。”仲裁员给王某科普了一下调解的流程,调解是站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进行的,若双方同意,仲裁出具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如若一方不同意调解,不影响走正常的开庭审理裁决程序,经过详细的了解后,王某的戒备心放下来了,对仲裁员,由开始的不信任到最终的相信,同意调解事宜,王某也盼着快快了结。随后仲裁员同企业经理联系,经理说:“王某要求太高,再加上对我们企业的不信任,调解能成不能不好说,我们企业是同意调解的。”